全國咨詢熱線
鄭 總 13852195246
鄭經理 15195552555
揚州消防器材技術鑒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消防產品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令122號)規定,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消防產品,應當經消防產品技術鑒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生產、銷售、使用。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消防產品監督管理規定》,進一步完善消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鼓勵、支持消防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保障消防新產品、新技術的安全可靠,公安部會同國家認監委制定了《消防產品技術鑒定工作規范》。2012年11月28日,公安部印發了《關于印發<消防產品技術鑒定工作規范>的通知》,公布消防產品技術鑒定機構為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自2013年1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消防產品技術鑒定機構提出消防產品技術鑒定委托。
《消防產品技術鑒定工作規范》全面規定了消防產品技術鑒定的工作程序和規范,包括消防產品技術鑒定的模式、基本環節、實施的基本要求、證書管理以及工廠質量保證能力要求等內容。該規范的施行,對于引導消防產品生產企業委托新產品技術鑒定、規范技術鑒定機構開展技術鑒定以及指導監督部門實施消防產品質量監督將起到積極作用。
上一篇: 滄州消防發明便攜式多功能消防水帶固定器 下一篇: 揚州消防器材分類